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08年秋季我省中级、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公务员职位条件公告如下:一、书记员职位1、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3、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二、司法警察职位1、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公安警察类有关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3、身体条件:(1)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2)双裸视力不低于5.0;(3)其余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4)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4、因工作岗位需要,一般招收男性。三、行政后勤职位(一)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二)学历专业条件:1、文秘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或汉语言与文秘类、哲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行政管理类有关专业。2、新闻宣传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3、计算机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有关专业。4、统计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统计类专业。5、财务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类专业。6、档案管理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图书与档案学类专业。(三)身体条件: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