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高考政策 > 文章正文 最新消息:  2008年福建省内高校招生信息汇总   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有那些?   西北政法大学公安类专业在青海面试体检取消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甘肃招生面试地点、时间及要求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怎样进行政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哪些特殊要求?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43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在西藏招生面试工作的方案   学信卡查询往年录取信息的操作办法 
 
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有那些?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福建招生考试网整理 2008-6-11 15:18:17 在线报名

 1、外科

  (1)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①男性:身长170厘米,体重50千克。

  ②女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5千克。

  ③招收学员为应届毕业生时,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2)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3)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4)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5)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6)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7)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8)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9)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他后遗证,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艺术院校。

  (10)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11)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 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② 轻度腋臭(限陆勤学员)。

  ③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12)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2、内科

  (13)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14)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脏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他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15)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 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② 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③ 一侧肋隔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16)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②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③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④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①③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⑤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17)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①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②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③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18)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19)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疟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20)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他心理障碍,合格。

  (21)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22)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3、耳鼻喉科

  (23)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24)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25)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26)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27)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28)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4、眼科

  (29)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30)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1)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陆勤学员合格。

  (32)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隐斜视超过15°,不合格。

  (33)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34)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5、口腔科

  (35)三度龋齿,齿缺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36)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颌超过0.5厘米,开颌超过0.3厘米,覆颌大于三分之二,反颌,牙列不齐,尖圆形牙弓,重度牙龈类,轻度牙周病,潜艇学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学员合格:

  ① 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②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③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④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轻度反颌,无其他体征者。

  ⑤上下颌牙不咬合到对侧牙龈,不伴随其他体征的深覆颌。

  6、妇产科

  (37)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38)各期妊娠,不合格。

  7、附则

  (1)本标准文中所使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该数字本身;所使用的“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本身。

  (2)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检验要求: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标法为准。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我要咨询--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的评论。
  • 评论内容只代表机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年福建大学录取新生质量排行榜
    ·2008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福建高校综合指标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师资力量排
    ·2008年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录取新生质量排
    ·2008年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8年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8年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8年网大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2008年度福建省级精品课程高职高专名单
    ·2008年度福建省级精品课程本科院校名单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