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省教育厅重申,公办普通高中禁止招收往届生复读,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已招收往届生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各市县教育部门要在近期组织对辖区内进行检查,对经查实、屡禁不止的学校要严肃查处。
2007年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将组织治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复读生专项检查督导,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申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和已评上广东省一级学校的普通高中如查实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和已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