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闽教学[2008] 1号文件精神,经报省高等学校招生委 员会领导同意,我省今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录取控制分数 线已经划定。具体如下:
科类
专业
专业录取控制线
音乐类
本科60分以上,专科60分以上
美术类
本科200分以上,专科180分以上
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
本、专科60分以上
音乐学(南音方向)、影视表演
其他音乐类
服装与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本、专科100分以上
艺术教育
本、专科180分以上
书法
本、专科120分以上
其他美术类
摄影
空中乘务方向
体育类
本、专科73分以上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招生文化录取控制线将按本科二批文、理科 控制线的60%和专科批文、理科控制线的70%分别划定并与文、理科各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