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08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公告 摘自: 招生就业处
湘南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体艺特长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我校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政策要求,面向湖南省内招收体艺特长生,从中选拔各方面优秀的体艺特长生学生到我校学习、训练。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项目: (1)体育类: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武术、 (2)音乐类:声乐、器乐、舞蹈 二、招生生源范围、层次及计划数 面向湖南省内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本年度我校同学历层次国家任务的千分之五)。 三、报名条件及标准: 1、体育特长生标准:(1)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获集体项目奖的特长生必须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 2、艺术特长生标准: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艺术竞赛,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四、专业水平认定报名及测试: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介绍信、获得比赛名次的参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集体项目获奖的的还要交该特长项目的二级运动员证书。 2、《湘南学院2007年体艺特长生项目测试申请表》(报名时领取); 3、一寸免冠彩色蓝底近照三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性别、项目; (二)水平认定报名及测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3月30日湘南学院苏仙校区一楼(招生办) 2、专业测试时间:3月31日 地点: 湘南学院苏仙校区 五、文化成绩要求:文化成绩不能低于我院2008年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 六、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特长生的专业水平测试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湖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指定网上进行公示,未通过我校专业测试或未通过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 七、其它 1、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2、专业测试合格者签订《湘南学院2008年招收体艺特长生协议书》,并交纳5000元录取保证金。录取后保证金可充当学费,多退少补;未录取保证金如数退还。录取后不来者保证金不退 3、录取后考生可任选专业。 八、联系方式 0735- 2865358(招办)2865827(体育系) 2653116(音乐系) 13973543000(马处长) 13975582316(屈老师)(本公告解释权归湘南学院体艺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 湘南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