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职成〔2007〕4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
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的通知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交通学校:
你们《关于组建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沪交院办〔2007〕33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7〕26号),经我委组织专家组评议审核并研究,同意建立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
希望你们抓紧建立和健全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发展规划,积极调动组成单位参与职业教育建设的主动性,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优质资源的带动作用,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步伐,深入开展普职渗透、中高职衔接和职前与职后教育联动,不断促进职业教育紧密贴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需求,努力拓展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为推进本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作出新贡献。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